一、证据目录制作核心要点:
1、双版本适配
提交表格版(参照法院模板)便于法官快速查阅,同步准备文字版供书记员粘贴,提升庭审效率。
2、逻辑三要素
每组证据标注「证据名称-证明内容-关联法条」,例如:借款协议(《民法典》第667条)→证明借贷合意,复杂案件可附加「3句摘要」,用短段落串联核心证据链。
3、标注细节
4、注明证据页码定位(如“聊天记录第3页第2段”);对易被质疑的证据预写备注(如“已公证”“原件当庭核对”)。
二、法律要件映射
按案件类型分类证据组(如侵权案需覆盖“行为、结果、因果、过错”四要件);争议证据单独归类,避免削弱核心证据效力。
技术性优化
首页用重点标注3项最关键证据;
电子版采用无格式纯文本,避免编码错乱;
复印件标注来源(符合《民诉法解释》第111条)。
好证据目录=法官思维(逻辑严谨)+技术思维(便于司法操作),用最少篇幅实现最大说服力。